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商标注册

商标注册

商标:只有依法申请并经国家商标局依法核准注册的商标,才是真正意义上获得国家法律保护的商标专用权。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之日起计算。

一、商标注册申请
    1、申请注册的商标一般先应进行查询(电脑检索),本所提供免费查询;
    2、申请人应提交:
       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相关机构有关证件的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应提供商标图样:不指定颜色的,黑白稿8份;指定颜色的,着色稿8份,黑白稿2份。
       要求:图样清晰,尺寸不小于5×5,不大于10×10厘米,纸质光洁、耐用、易贴。
    4、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代理委托书》,并加盖申请人公章或签名。
       特殊证明材料:
       1)申请人用药品、医用营养食品、医用营养饮料和婴儿食品:需提供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证明文件,
       或提供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成立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的批复文件;申请人用消毒剂的,需提供卫生
       防疫部门的证明;
       2)申请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需提供国家烟草主管部门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
       3)报纸、杂志名称作商标的:需提供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管理部门的证明文件,即新闻出版署
       (局)发给的全国统一刊号(“CN”)的报刊登记证;
       4)肖像作商标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肖像权人授权书;
       5)申请集体商标:需提供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6)申请证明商标:需提供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申请人
       有检测和监督商品质量能力的文件。

二、商标续展申请
    1、已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提出续展;即在有效期9年半至10年内提出续展申请;
    2、已注册商标在有效期届满,仍未提出续展申请的,可以享受6个月的宽展期,在该期间仍未提出续展申请的,将由国家商标局注销该注册商标;即在10年到10年半内提出续展、宽展申请;
    3、申请人提供《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4、填写《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商标代理委托书》,并加盖申请人公章或签名。

三、商标异议申请
    1、经国家商标审查,登在《商标公告》上的商标,自初审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法人及自然人)都可以向国家商标为异议处提出异议,商标商在收到异议人让异议陈述事实和理由,予以裁定;
    2、提交文件主、申请书、委托书、异议理由及证据;

四、商标变更申请
    1、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应当提交原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原件);
    2、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或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变更;
    3、填写《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商标代理委托书》,并加盖申请人公章或签名。

五、商标转让申请
    1、转让注册商标应当由转让人、受让人共同向国家商标局提出申请,但法律手续由受让人办理;
    2、转让人、受让人共同在《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上盖章或签名;
    3、《商标代理委托书》由受让人盖章或签名;
    4、提供《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5、提供受让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身份证的复印件。

六、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
    1、申请人提供原《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2、填写《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书》,《商标代理委托书》,并加盖申请人公章或签名。

七、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申请
    1、遗失、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的应当由商标注册人按变更,转让后名义提出申请;
    2、申请书、委托书。

八、撤销三年停止使用
    1、商标注册人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并说明有关情况。由商标注册人向商标局提供使用证明。商标局根据商标注册人提供人的证据;
    2、申请书、委托书、身份证明。

九、商标注销申请
    1、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自死亡或者终止之日起1年期满,该注册商标没有办理转移手续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提出注销申请的,应当提交有关该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的证据;
    2、申请书、委托书、身份证明、证据。

十、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
    1、提供许可人、被许可人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协议)书;
    2、许可人提供《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商标图样;
    3、许可人填写《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商标代理委托书》,并加盖许可人公章或签名。所需时间:六个月左右。

十一、商标涉外注册申请
·马德里国际注册
    ①申请人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申请人提供国内商标注册证或商标公告复印件;
    ③填写《国际注册申请书》、《商标代理委托书》;
    ④申请人提交商标图样:不指定颜色的,黑白稿8份;
    指定颜色的,着色稿8份,黑白稿2份。
    要求:图样清晰,尺寸5×5,10×10厘米之间。
·非马德里的涉外商标注册
    ①申请人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申请人填写《商标注册申请表》、《商标代理委托书》、《确认书》,并加盖公章和签名;
    ③提供商标图样5份。

      

Copyright © 2009-2021 www.91sb.cn All Rights Reserved. 嘉兴市领帅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浙ICP备14010418号-1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华隆广场1幢1004 电话:0573-82091558 手机:13757384702 传真:0573-82226262 企业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08:30-20:00

浙公网安备 330498020003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