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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AD”商标权之争今在粤终审
今日上午9时,备受外界关注的“IPAD”商标权纠纷一案将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开庭,判决结果或将决定商标的最终归属并影响苹果平板电脑在全球的销售进展。
昨日,广东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律师金焰对晨报记者表示,维持原判的可能性更大,苹果“凶多吉少”,而即便苹果输掉官司,禁售也“几乎没有可能”。
终审结果成类似诉讼参考
公开资料显示,2009年苹果以3.5万英镑从台湾唯冠手中购得全球商标权,随后iPad进入中国市场。然而,唯冠深圳公司向苹果公司发难,称iPad中国内地的商标权转让并没有包含在3.5万英镑的转让协议中,要求苹果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随后,苹果公司陷入与唯冠深圳公司的长期多地诉讼拉锯战,最终,广东省高院开庭审理苹果与深圳唯冠的确权诉讼终审案。有法律界人士表示,终审结果将是往后一系列相关诉讼的重要参考。
对于庭审结果,广东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律师金焰表示,由于该案涉及多方利益,判决将会产生重大影响,“一般不会当庭宣判”,而苹果方面如果无法提供新的有力证据,“赢面几乎为零”。
苹果新证据或可影响判决
对于终审判决,唯冠方面是否有新的证据或者意见发表,唯冠深圳公司代理律师、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肖才元向晨报记者表示“不便介绍,届时庭审现场将水落石出”。
在本月23日,唯冠深圳公司将苹果公司在上海告上法庭,要求其停止侵权,禁止销售。在庭审中,苹果公司提出了一份被认为很有杀伤力的新证据,即一份“IPAD”商标中国大陆地区转让协议呈批表,上面有深圳唯冠的负责人杨荣山所批示的“准”字。不过,法庭并未采纳这份证据。
在金焰看来,尽管上海法院并未采纳这份证据,但这并不意味着广东高院对这一证据置之不理,因为上海诉讼的观点是“侵权”,而广东诉讼的焦点是“确权”,“新的证据与确权直接相关”。
对此,唯冠的代理律师马东晓表示,苹果方面没有所谓新证据的原件,而只是提供了一份复印件,也没有提供这份证据的来源。
金焰表示,鉴于苹果委托律师在商标过户过程中“犯下低级错误”,唯冠方面胜诉几乎没有悬念,而一旦广东高院方面认定这份证据,判决也许会发生逆转。
唯冠发起诉讼意在赔偿
在不少受访法律人士看来,今日判决苹果败诉的可能性较大,而苹果败诉,是否意味着唯冠方面的禁售、索赔请求逐步变成现实呢?
金焰认为,一旦广东高院认定“IPAD”商标权归属唯冠深圳公司,唯冠可以在上海要求恢复审理侵权案,但“不会出现禁售的情况”。
金焰表示,法院如判决iPad禁售,需要满足几个条件,即有被侵权的行为,相关保证金,同时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而且不影响公共利益。“苹果公司有足够的偿还能力,而且会造成较大的影响,所以不适合进行禁售”。
在金焰看来,唯冠发起与苹果的诉讼“意在赔偿”,而终审判决如判定唯冠胜诉,赔偿金也会水涨船高。
此外,一旦苹果公司被认定存在商标侵权行为,其在中国生产iPad也同样属于违法行为,这将对全球最大的代工厂富士康产生巨大影响,因为苹果iPad的主要生产基地便在富士康深圳公司。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表示,“一旦富士康停产iPad,全球都会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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